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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穴城区个人建房“两违”行为如何处置?

2022年08月11日 17:26     小编:婷婷          点击:21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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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为进一步推进《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武穴城区个人建房实行“两区管理”的意见》(试行)实施,坚决遏制新增,逐步消化存量,对2021年10月19日该《意见》实施前城区范围内违反城乡规划、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个人建房“两违”行为进行分类处置,完成存量“两违”的查处工作任务,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。按照“依法依规,分类处置,理顺过去,规范未来”的原则,全面启动武穴城区个人建房“两违”查处工作。现将相关查处范围、查处标准以及流程公布如下:

一、查处范围

武穴街道所辖的所有村(社区),刊江街道除陈高村外的所有村(社区)。

二、查处标准

(一)限建区内本村村民符合建房条件,已建成或已建成一层及以上、符合两个规划、质量检测安全的违法建设。

1、占地面积未超出140㎡的,不予处罚,占地面积超出140㎡的,超出部分每平方米罚款1000元;

2、按建筑面积处200元/㎡没收违法收入,同时按建筑面积处工程造价5%的罚款(工程造价按1000元/㎡);

3、补交配套费、耕地开垦费、测图费、测绘评估费及相关税费;

4、依法按程序报批,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。

(二)限建区内本村村民不符合建房条件或非本村村民,已建成或已建成一层及以上、符合两个规划、质量检测安全的违法建设。

1、按地域的土地级别补交土地收益(具体标准见武两违〔2022〕2号文件);

2、按建筑面积处200元/㎡没收违法收入,同时按建筑面积处工程造价10%的罚款(工程造价按1000元/㎡);

3、补交配套费、测图费、测绘评估费及相关税费;

4、依法按程序报批,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。

(三)限建区内证件不齐、未按批准或超出批准建设已建成或已建成一层及以上、符合两个规划、质量检测安全的违法建设,按照“缺一补一”的原则按本条(一)(二)款的规定处置缴款后依法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。

(四)限建区内已建成一层及以上、符合两个规划、质量检测安全的违法建设,在按本条(一)(二)款的规定处置缴款后,按照“参照周边,不超过四层或建筑面积不超过360㎡”的原则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,当事人在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建设。此种情形在取得相关手续后未按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建设的,违建部分一律不得处置补办,一律整改拆除至符合许可。

(五)无合法手续或手续不全、一层未建成、不符合两个规划的,严重影响规划的,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,影响周边房屋建筑安全、消防安全的,法律规定应予拆除的违法建设一律依法拆除。

(六)法律规定不能拆除的情形和一层未建成符合两个规划的违法建设,予以冻结,严格监管,动工就拆,个人作出承诺,由村(社区)包保。

(七)《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武穴城区个人建房实行“两区管理”的意见》(试行)(武政办发〔2021〕14号)文件实行前的D级危房翻建违建、项目拆迁还建违建、证件不齐违建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依照武政办发〔2021〕14号文件规定办理。

(八)禁建区内的个人建房“两违”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。

(九)对于以上未涉及到的其他情形,统一上报市“两违”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讨论,确定处理意见后再处置。

(十)对自愿接受处理,在《缴款通知书》开具后15日内缴清处罚款的,按缴款总额(不含税收)的10%额度予以减免。

(十一)对拒不接受处理的,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
武穴市城区个人建房“两违”查处工作流程

1.宣传发动

2.调查摸底,填写一户一档表

3.符合建房条件的开具符合建房条件证明

4.个人书面申请

5.现场测量

6.入户调查核定认定,填写入户调查核定表

7.开具缴款通知书,并报市“两违”办审核

8.个人缴款,提交发票复印件

9.市“两违”办开具补办通知书

10.相关部门、街道办理审批手续

11.发证

来源丨武穴街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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